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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三十载 秉承使命谱华章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30年发展侧记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10-11 10:42:53访问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近30年来,在赣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4个重点,为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助力广大职工实现安居梦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截至2020年底,共为14.44万户家庭发放贷款334.88亿元,支持职工改善居住面积509.12万平方米,带动住房消费626.42亿元。

一、坚持改革引领,汇聚强大工作合力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始于1995年9月。1998年,赣州撤地设市,成立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将县(市、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全面上收,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调整、整合、优化,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市累计缴存公积金99610.8万元,缴存余额87060.52万元;累计提取12550.28万元;发放贷款104647.74万元,贷款余额56780.94万元;增值收益4788.13万元。

二、强化制度保障,业务运行规范有序

不断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等制度,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和准绳依据。

一是构建政策体系。2011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建立起统一完整的政策体系,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修改和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具有赣州特色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三是规范资料要件。在全省乃至全国住房公积金领域中率先制定《贷款提取资料标准件》,为业务操作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四是集中管理资金。率先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新模式,有效破解了资金统筹管理难题。

为应对宏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2021年7月1日正式印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公积金的惠民属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在赣州住房公积金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三、突出管理重点,业务指标量质齐升

(一)稳步推进归集扩面

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拓宽公积金缴存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扩大缴存面。通过逐步提高、分批建缴、以点带面等方式,持续推动机关单位将非在编人员纳入缴存,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开户建缴。二是提高缴存额。推动机关单位将奖金收入纳入缴存基数,鼓励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从而增加公积金积累。三是提升知晓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单位、职工缴交积极性。

据统计,“十一五”至“十三五”,赣州市缴存人数分别为25.29万人、30.52万人和42.62万人,同比增长20.64%、39.67%;累计缴存金额分别为449740.76万元、1608613.26万元和4092183.70万元,同比增长257.68%、154.39%;缴存余额分别为362537.81万元、1157410.16万元和2221504.46万元,同比增长219.25%、91.94%。

(二)拓宽提取使用渠道

坚持提取优先于贷款、租赁优先于购买的原则,加大对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需求。截至2021年9月底,公积金提取业务类型多达18项,并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据统计,“十一五”至“十三五”,赣州市提取人数分别为12.11万人、24.81万人和316.77万人,同比增长104.8%、1176.72%;累计提取金额分别为87202.95万元、451203.10万元和1870679.24万元,同比增长417.42%、314.6%。

(三)落实差别化贷款政策

坚持差别化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禁止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1999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积累的基础上,赣州市开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开通“商转公”业务,受到缴存职工广泛好评。2016年,为让更多缴存职工受惠,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2017年,制定《逾期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了逾期率。2021年,出台《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据统计,“十一五”至“十三五”,贷款笔数分别为6.18万笔、10.09万笔和14.44万笔,同比增长63.18%、43.13%;累计贷款金额分别为360279.59万元、1597138.33万元和3348818.73万元,同比增长343.3%、109.68%;贷款余额分别为186036.14万元、1181246.90万元和2097071.74万元,同比增长534.96%、77.53%。贷款逾期率始终保持低位,个贷率也从历史最高值122.16%降至94.4%(2020年底数据)。

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担当,足额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为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据统计,“十一五”至“十三五”,增值收益分别为36009.65万元、105833.22万元和230644.56万元,同比增长193.9%和117.93%;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别为9599.19万元、52344.97万元和146475.58万元,同比增长445.31%和179.83%。

(四)严密防范资金风险

牢牢守住资金安全运行底线,构建部门监管和外部监督相衔接,线上与线下监管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监督相补充的监管体系。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构建集中统一、上下联动、权责明确的监管体系,细化监管标准,提升监管精准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处置、问责协调机制。二是完善监管措施。完善线上监管手段,严格监督资金流向。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管理运行透明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打击力度。

四、优化提升服务,惠企便民成效显著

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先进做法,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同步优化,构建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

(一)简化业务流程。一是精简办理材料。减少业务申请材料,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提取审批环节,提高办结效率,提取资金即时到账。三是推行网上办理。推广“赣服通”、“手机公积金”APP和网厅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了34项高频业务一次不跑、全程网上办理,占比超过80%,2021年1月至8月业务办理离柜率达到79.88%。

(二)压缩办理时限。如贷款受理审批时限由原来规定的中心城区10个工作日、县(市、区)15个工作日统一缩短至5个工作日完成;离退休、离职等多项提取业务受理审批由3个工作日调整至即时受理、即时审批、资金即时到账;企业申请缓缴降缴公积金审批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理。

(三)制定惠民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切实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共计审批65个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职工12579人,缓缴金额1931.88万元;调整不做逾期处理的贷款237笔,金额8876.37万元。

2021年出台的两个办法,对部分政策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如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交存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8%、20%降低为3%和5%;职工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70%降低为50%,切实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干部职工购房带来了实惠。

(四)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实行综合柜员制。推行贷款、提取综合柜员制,实现业务办理综合化、受理审批一体化。二是实行延时错时服务制。以满足单位和办事群众需求为第一要务,实行错时延时服务制度,增强了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制。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办理公积金业务21笔。

三十而立,风华正茂。赣州公积金人将坚守初心使命,赓续砥砺前行,秉承“汇聚点滴力量,共圆安居之梦”的发展理念、“严谨规范、安全高效”的管理理念、“用心用情,便捷便民”的服务理念和“忠诚担当、聚力奋进、实干为民”的中心文化,深入学习贯彻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赣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何宏杰 罗兵)


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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