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了第六届赣州市文明城市和第十一届赣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第十一届赣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诚信建设、单位文化建设、文明风尚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社区共建、乡村振兴帮扶等文明实践活动,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持续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广大缴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