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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02 16:28:47访问量: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业务运转科、督查科、网络信息科、房改业务科6个科室,下设18个县(市、区)办事处。

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市)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检查督促,指导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组织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市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提取、使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核算、审批;负责县(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审批,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的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秘书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收发;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呈报和各种会议的组织;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计划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人员经费财务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营运保值、增值。

3.网络信息科

负责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管理工作,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网络系统进行维护与管理;负责市中心网站的建设与维护;负责中心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分发、报废等工作。

4.业务运转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政策协调研工作;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制度、规定、操作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起草、修改、执行;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

5.督查科

负责对办事处的业务办理督查和协调;负责对机关科室及办事处的作风纪律、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通报。

6.房改业务科

负责全市房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负责房改方案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处理有关房改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等。

7.办事处市中心下设直属、赣县、大余、崇义、上犹、信丰、全南、兴国、瑞金、石城、寻乌、安远、南康、龙南、会昌、于都、定南、宁都18个办事处,办事处承担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的缴交、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本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

3)负责本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数152人,其中:参公编制9人、事业编制143人;实有人数263人,其中:正式人员120人、临聘人员91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退休人员43人。2021年计划新招聘39人,其中:正式人员23人、劳务派遣人员16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总额为1400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03.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6.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0.5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3万元,资本性支出701.33万元。项目支出8196.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55%,为上交本级财政的廉租住房。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5803.6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45%;廉租住房支出8196.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5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4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为:住房保障支出14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八)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见附表9。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


第三部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三)廉租住房: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务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项目支出为廉租住房。

(十)“三公” 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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