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1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的服务:1、错时服务。每个工作日中午轮流错时作息,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办理公积金业务(工作日中午12:00-14:30)。 2、延时服务。实行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办理公积金业务。(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预约服务。为了更合理地安排服务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分中心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场所办公电话等为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人员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
已实行 |
2 | 缴存职工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等平台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的,无需再出示相应的实体证照,电子证照与实体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 已完成 |
3 | 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最长缓缴期限6个月。 | 已于2022年4月8日起执行 |
4 | 提高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到60万,其他各县(市、区)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 | 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
5 | 降低首次贷款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贷款或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 | 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
6 |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版)》中所确定的各个层次人才为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对象。具体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如下: 1、A+类(产业领军人才)、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C类(省级高层次人才)和D类(市级高层次人才)5个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1)未在赣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一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其在异地(赣州市行政区域外,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本息。 (2)租住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每年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所在地现行上限标准的3倍,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3)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限制。 (4).高层次人才在赣州市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购房所在地的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可贷额,但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5)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优先放款。 2、E类(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1)租住商品住房的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可每年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所在地现行上限标准的1.5倍,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2)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在赣州市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计算可贷额的1.5倍确定贷款额,但不得超过购房所在地的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3、F类(行业英才)和G类(产业能手)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租住商品住房的行业英才和产业能手,可每年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所在地现行上限标准的1.2倍,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
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