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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09-29 16:05:29访问量:

事项序号

9

事项主题

缴存服务

事项名称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服务对象

公积金缴存的单位

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申请材料

1.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书;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议;

3.单位近半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办事流程

(流程图)

企业申请→分中心初审→市中心审核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受理部门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线上办理渠道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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