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9 |
事项主题 |
缴存服务 |
事项名称 |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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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积金缴存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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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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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书;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议; 3.单位近半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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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流程图) |
企业申请→分中心初审→市中心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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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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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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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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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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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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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渠道 |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