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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7-21 16:32:04访问量:

事项序号

5

事项主题

缴存服务

事项名称

账户转移

服务对象

公积金缴存单位或职工

受理条件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时,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包括本市转移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需在本地开户正常连续缴满6个月)

申请材料

1、本市缴存人单位(转入单位)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表3)

2、异地转移的,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转出地公积金账号信息;

办事流程

(流程图)

1、本市转移: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2、异地转入:职工提供个人身份证前往转入地中心(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中心(分中心)审核并扫描上传转出地公积金中心→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结信息与资金转出→转入地中心(分中心)办结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

1、本市转移及时办理。

2、异地转移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受理;转出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与资金转出;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受理部门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线上办理渠道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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