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24 |
事项主题 |
缴存服务 |
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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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交,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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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交,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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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设的I类借记卡; 3.申请人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参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交证明; 4.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的,还需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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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流程图) |
缴存人提供申请材料→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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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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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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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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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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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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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渠道 |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