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11 |
事项主题 |
提取服务 |
事项名称 |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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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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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公积金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符合其他提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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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提取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任一银行的存折(一类账户卡)或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提取的,应提供各自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3.载明死亡信息的居民户口簿或火化证、法律文书等; 4.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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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流程图) |
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受理初审→归集提取科审批→支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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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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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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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对需要相关单位协查后的提取,协查后准予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取申请人对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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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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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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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渠道 |
支持手机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