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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4-01-31 10:28:39访问量:

事项序号

20

事项主题

贷款服务

事项名称

提前还贷

服务对象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职工

受理条件

1.提前部分还款的,借款期内提前部分还款次每次1万元以上,每个还款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一个月。正常还款当日需等正常扣款出账后才能办理提前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不得使用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中余额。

2.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正常还款当日需等正常扣款出账后办理提前还款,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如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也可使用本人+配偶账户余额一起冲还。根据合同约定利率和贷款余额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还款本息额。

申请材料

1)提前部分还款:①借款人身份证。

2)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①借款人身份证;②如果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对冲还贷,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办事流程

(流程图)

窗口提出申请→分中心柜台办理→还贷成功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确定“两个办法”中有关业务政策的通知》

办理时限

还款金额足够情况下,当日办理

受理部门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线上办理渠道

支持手机APP、赣服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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