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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9-09-21 00:00:00访问量: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住建部、省委和市委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暑和要求,为确保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切实扫除盘踞在住房公积金领城的黑恶势力,保障住房公积金领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贛富民”工作方针,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行动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的贡献,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新画卷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位意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恐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行为,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六)坚持落实責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責任担当,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表彰奖励先进。 三、三大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有伞打伞,无强基”,实现三大目标: (一)铲除黑恶势力。盘踞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黑恶势力得以铲除,特别是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企业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铲除“保护伞”。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保护”得以铲除,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城镇环境明显优化,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城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基层部门日常监管、动态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三年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实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主要任务: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要在2018年上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暑,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进一步依法依规移交线索,对步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进一步配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专案侦査,加快推进案件办理。 2019年主要任务:打管结合,边打边建。进一步巩固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对已侦破、处理案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梳理、重点整改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对尚未攻克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重点问题,依靠群众深挖黑恶势力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歼灭战。持续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主要任务: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建立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廷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行业开展专题专项治理,确保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领域内、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素,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2个领域2类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领域 1、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二)行政审批领域 2、扰乱行政审批秩序,非法中介打着“包办、包过”的幌子,收取高额手续费。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打击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势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暑的重要举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部暑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积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依靠群众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市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扫暴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排除工作阻力、抓牢问题线素、深挖保护伞提供有力保障;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暑和省厅工作安排,全力推进专项斗争。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台力;要认真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为扫除黑恶一线干部撑腰打气。 (三)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发动群众。要广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屏集中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利用新媒体,正面宣传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和成效,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全方位、无盲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城内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各种“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各种“保护伞”府败行为线索,营造打黑除恶良好氛围,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广泛收集线索,建立工作台账。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要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及时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线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问题,深入企业、工地、班组走访,组织发动群众举报和反映情况,深入摸排步黑涉恶犯罪相关线索。对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要开展明暗访,加大排查力度,挖掘线索根源。要及时建立涉黑涉恶问題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对近年来信访问题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7-12329   0797-5551050  扫黑除恶举报电子邮箱:gz_gjj@163.com (五)及时移交线索,加强配合协作。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近年来涉及住房公积金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席办公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跨行业、跨部门的涉黑涉恶线索,密切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素,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加强与街道、社区、派出所等的配合,协同开展线索集中研判,进一步配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专案侦查,加快推进案件办理。 (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信息上报。各级党政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抗,不准拖延,推诿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庇护,不得干预线索排查,不得过问调查结果,不得借机与涉案人发生不正当交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管理,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每月28日前,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送每月工作小结和月报表,小结内容包括: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线索摸排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问题和建议,典型案例等。每月定期上报信息简报,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经验、长效机制以及重大典型案例等。 (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要及时总结经验、总结教训、总结规律,加强制度建设。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常回头看”机制,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依法子以打击的涉黑涉恶人员,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其开办的企业,依法从严审查,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指导督导,奖励追责并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练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各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科学评估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要积极树立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鼓舞扫黑除恶工作者士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对黑恶犯罪线索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不报告、不移交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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