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关于进一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强化行业治理措施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03 00:00:00访问量:
关于进一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强化行业治理措施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处:     为巩固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行业长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强化行业治理24条措施>的通知》(赣建办〔2019〕26号)文件精神,经市中心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事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中心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联动协查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治理住房公积金行业乱象的通知》件规定和要求,杜绝发生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严肃整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乱象。     二、严厉惩戒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于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各办事处要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全额退回资金,列入管理系统信用黑名单,将其违规使用信息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退休、死亡和出境定居提取除外)。对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     三、严厉惩戒违规中介机构。对协助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达到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目的的有关违规中介机构(房产中介,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单位),要纳入市中心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其违规情况,终止其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或业务合作关系。     特此通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3日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