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赣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缴存单位申请降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调整为即办。经市中心同意,对单位确有困难而提出降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各分中心要认真审核单位提供的材料。对于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即时同意单位申请要求。事后分中心再报市中心审批,并将市中心有关批文送达申请单位。
特此通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6日
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赣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缴存单位申请降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调整为即办。经市中心同意,对单位确有困难而提出降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各分中心要认真审核单位提供的材料。对于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即时同意单位申请要求。事后分中心再报市中心审批,并将市中心有关批文送达申请单位。
特此通知。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