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指南 > 跨省通办业务

个人账户设立操作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21-06-25 16:19:25访问量:

个人账户设立业务查询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个人账户设立。

二、办理层级:市、县(区)两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单位设立,应自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或调入职工,应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

1.职工身份证;

2.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

3.职工工资表。

六、办理方式:

已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打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业务”专区,登录后,在办理服务板块中点击“缴存人登记”,按要求进行办理。

七、受理模式:

在线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将推送至后台进行审批。

八、审核程序:

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推送办事处后台审核。

九、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审核通过的完成个人账户设立,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并系统告知退回原因。

十一、是否收费:否。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