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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4-04-09 11:05:52访问量:

事项名称

账户转移

服务对象

公积金缴存单位或职工

受理条件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时,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包括本市转移和异地转移(异地转入需在本地开户正常连续缴满6个月)

申请材料

1、本市缴存人单位(转入单位)调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表3)

2、异地转移的,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转出地公积金账号信息;

办事流程

(流程图)

本市转移

线上办理:

缴存单位进入公积金官网“单位业务”→缴存人单位调整→导入→“下载模板”,将模板保存到桌面并打开→将表格上的内容填齐并保存→浏览→选中保存的文件→确定→点击缴存人状态变更→点击启封→选中要调入的职工→录入清册→确定启封。

缴存单位进入公积金官网“单位业务”→缴存人单位调整→输入“转出单位名称(可模糊查询)” →“姓名”(用“+”支持多个姓名录入)→录入→档案扫描→完成办理→点击缴存人状态变更→点击启封→输入调入的职工姓名→录入→完成办理。

线下办理: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受理审核办理缴存人账户转移

异地转移接续:

线上办理:

1)在微信上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首页→转移接续→立即办理→录入转出地账户信息→提交申请→分中心受理审核办理缴存人账户转.

2)登入“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录入转出地账户信息(也可输入转出地中心名称,点击查询)→转入申请→分中心受理审核办理缴存人账户转.

线下办理:

缴存人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受理审核办理缴存人账户转。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依据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

1、本市转移及时办理。

2、异地转移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受理;转出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与资金转出;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受理部门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线上办理渠道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异地转移接续: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手机公积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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