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账户封存与启封 |
服务对象 |
公积金缴存单位或职工 |
受理条件 |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
申请材料 |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表 |
办事流程 (流程图) |
线上办理:1.线上封存:缴存单位进入公积金官网“单位业务”→登录→缴存人状态变更→选择“封存”→输入职工账号或姓名(支持批量导入)→选择对应“变更原因”→录入→确定封存。 2.线上启封:进入公积金官网“单位业务”→登录→缴存人状态变更→选择“启封”→输入职工账号或姓名(支持批量导入)→选择对应“变更原因”→录入→确定启封。 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分中心受理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办理依据 |
赣市公管委字〔2021〕2号、赣市公积金字〔2021〕8号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
受理部门 |
各分中心、受托银行网点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线上办理渠道 |
支持单位网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