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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04-28 11:40:20访问量: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317日至5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开展了联动巡察。7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截至2025422日,巡察反馈的312方面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一是成立了分中心政策宣传工作小组,确定九月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住保中心,获取南康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竣工备案情况,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每月动态掌握南康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况,定期前往加装电梯小区进行集中宣传。三是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如召开政策推介会、在工会驿站聚集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前往民办幼儿园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提高了政策知晓率,增强了政策宣传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2)针对“落实区委工作要求不坚决”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传达南康区级文件精神作为分中心工作例会第二项议程,集中学习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通过召开工作作风建设推进会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了思想认识,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和定位。二是安排专人及时查收OA办公系统中的区内未收文件,并设置AB岗负责每天登录南康区智慧政务平台查看收文情况,做好收文登记台账,通过以上措施完善了分中心收发文制度,确保今后分中心各类文件能够及时流转处理。

3)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执行有欠缺”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保密宣传片、召开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意识。二是通过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分中心保密工作开展自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了保密工作责任。三是通过完善分中心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安排专人领取、保管涉密文件,并在保密专用收文登记本做好登记台账,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分开存放,严格管理涉密文件。四是组织职工进行核实和排查,安排专人负责将前台重要的贷款资料整理入柜存放并上锁,并定期检查,保障信息安全。

2.关于“服务南康经济社会发展还有短板”问题

4)针对“‘应缴尽缴’不够全面”问题。南康分中心高度重视归集扩面,通过召开归集扩面专题研讨会、开展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楼盘活动、前往新业态群体聚集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区分管领导专题调度,全力推动分中心归集扩面提质增效。截止202411月底,南康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7亿元,同比增长4.8%;新增非公企业166, 完成全年任务90家的184%;全区1377名定补干部参缴住房公积金;新增5家临聘人员参缴单位,新增参缴人数713人;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参缴271人,同比增长359%;新增规上企业17家,完成全年任务的113%

5)针对“‘应提尽提’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与住保中心、社区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每月动态掌握南康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况,定期前往加装电梯小区进行集中宣传。经过宣传,有1名职工办理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提取资金2万元,真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前往区自然资源分局对接,了解近两年国有土地自建房报批情况,共10笔数据,其中7笔不属于新建房报批,剩余3笔经与经办人联系均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均不符合提取政策。二是于每月月初将上月新增的“睡眠账户”数据及时更新至待清理台账中,并将清理责任落实到每位职工,有联系方式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半月向市中心报送一次清理进度。前往民政局、教体局等部门对接,请求协助获取职工联系方式。同时,对接区行政审批局、区融媒体中心,在南康政务服务公众号、云上南康APP发布《关于“睡眠账户”小额资金集中清理的公告》。并将“睡眠账户”清理问题作为一项提请协调解决事项上报区政府。截止11月底,集中清理已完成78.8%,常态化清理已完成84.11%

6)针对“‘应贷尽贷’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前往区自然资源分局对接,了解近两年国有土地自建房报批情况,区自然资源分局回函反馈了国有土地自建房报批情况共10笔数据,其中7笔(2笔为变更、1笔为补办、2笔为加层、2笔为加坡屋顶)不属于新建房报批,剩余3笔经与经办人联系均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均不符合贷款政策。二是分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各银行延伸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摆放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二维码,并向网点经办人讲解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等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于108日联合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交通银行南康支行成功办理了第二笔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于1023日成功放款。

3.关于“促进南康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还有弱项”问题

7)关于“套取公积金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一是通过工作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专项学习,集中学习《业务操作规程指引》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分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资料审核严格把关。二是在受理购房提取时发现存在骗提隐患,立即发送《协查函》,请求协查购房真实性及该住房的交易情况,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核验真实性,经核实为真实交易后方提交市中心审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结时限等业务知识,并在公积金服务延伸网点醒目位置摆放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二维码,让前往网点办理业务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知政知情,不受非法中介组织的蒙蔽和误导。

8)针对“公积金资金安全保障不够有力”问题。923日,联合区房地产协会召开推介房地产新政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转现”工作推进座谈会,介绍了落实《十七条措施》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措施、各楼盘存在“未转现”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未转现的风险隐患,各参会企业纷纷表示会积极宣传办证补贴的优惠政策,全力配合公积金贷款“期转现”工作。通过宣传办证补贴的优惠政策、向未转现户数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借款人发《催办函》,2024311月,南康分中心已转现427户,其中巡察指出的5152年以上期房未转现房抵押的已完成转现168户。

9)针对“防范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有欠缺”问题。一是成立逾期贷款催收小组,明确催收人员工作责任,每月梳理逾期贷款登记台账,对新出现的逾期贷款进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并制定针对性具体措施。经过一系列的催收举措,分中心逾期贷款除已向法院起诉的赖某、陈某外,均控制在6期以内。二是召开分中心逾期贷款研判分析会,集中学习《赣州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办法》,通报分中心逾期贷款情况,逐笔分析逾期原因及催收进展,并就如何因人因事科学合理制定针对性具体催收措施进行研讨。823日,按规定将连续逾期6期以上贷款的赖某、陈某列入黑名单,促进分中心逾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与区法院执行部门保持常态联系跟踪执行情况,并将逾期贷款催收问题作为一项提请协调解决事项上报区政府。

4.关于“‘四风’整治还有差距”问题

10)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729日召开南康分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推进会,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作为窗口单位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重要性,提高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南康分中心负责人于725日分别对业务差错通报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通过谈话提醒严明纪律规矩,两名业务差错通报的相关责任人员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提取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细致、不严谨问题,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提取业务工作流程做好分中心提取业务受理和审核工作,在今后工作中不再犯类似错误。三是通过制定分中心岗位职责清单,明确了任务分工,压实了岗位职责,有利于培养分中心集体意识、团队意识。四是通过工作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专项学习,提升了分中心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有利于资料审核严格把关,避免差错业务发生。

11)针对“形式主义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418日将分中心学习强国群解散,不再收集干部职工的“学习强国”积分。二是安排分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市中心2024年第四期业务大讲堂,通过学习丰富了分中心办公室人员对公文写作的认识,提高了公文写作水平。三是924日分中心工作例会集体讨论通过了《南康分中心文稿起草流程规范》,后续分中心的文稿将严格按照流程规范起草。通过规范文件起草流程,对文件起草进行严格监督与检查,避免出现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问题。

12)针对“官僚主义整治不到位”问题。一是924日在分中心工作例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了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认识。二是95日对辖区内单位催缴、欠缴、少缴相关信息进行汇总。随后,对相关企业进行电话催缴并宣传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926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唐江镇新唐保洁有限公司,宣传助企纾困政策,了解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分中心简化办事流程,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受理了该公司的缓缴业务。三是分中心执法工作人员于48日、515日参加市中心组织的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经验分享,于613日参加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举办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经验做法交流培训。经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分中心执法工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职工维权执法工作流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分中心执法工作。

5.关于“为民情怀不够牢固”问题

1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625日组织受托银行分管领导召开南康分中心服务网点延伸工作座谈会,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对银行延伸网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银行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业务窗口跟班学习,提高了延伸网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水平。二是中行唐江支行延伸网点已申请撤销,增设农行唐江支行公积金业务延伸网点,并于75日在分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成功办理第一笔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南康分中心共有16个住房公积金服务延伸网点,形成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区多点”办理。三是625日南康分中心服务网点延伸工作座谈会上完善了南康分中心各银行网点对接联系表,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赣州银行这五家承办行均安排了公积金对接联系人,负责对接各银行网点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延伸网点经办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

14)针对“服务群众不够用情”问题。一是729日召开南康分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推进会,集中学习《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二是815日,召开南康分中心工作作风建设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窗口工作人员谈想法、谈过程并表态发言,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立即对接南康区行政审批局,上报分中心节假日预约服务内容,并按工作要求,将“预约延时服务公示牌”放置前台窗口醒目位置。四是积极参与窗口服务岗星级创建。目前,南康分中心共有四星级窗口服务岗三人,三星级窗口服务岗一人。

6.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5)针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一是710日报请对分中心机房进行改造。经改造,办公面积符合规定要求,现主任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11.9二是75日分中心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认识,促进了分中心办公用房科学管理、规范使用。

16)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分中心组织报账人员参加市中心的财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心财务制度等文件,提高报账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分中心财务报账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分中心已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办公物品及服务按照应采尽采原则,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并规范签订网上超市合同,开具电子发票。三是20247月起,分中心的打印机粉盒、文具等办公用品全部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购买,按规定履行报账程序。

7.关于“班子建设较薄弱”问题

17)针对“班子战斗力不强”问题。93日报请市中心配齐领导班子。1129日,市中心党组下发通知任命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副主任, 配齐领导班子。124日,分中心工作例会集体讨论通过《南康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履行领导班子职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

18)针对“工作魄力不足”问题。一是加强了党纪学习教育,5月至7月党员大会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共计3次,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通过一系列的党纪学习教育,坚定了党员干部的信仰,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担当,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二是前往南康区青幼教育蓝田幼儿园、东山现代幼儿园坪岭分园等四十余家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政策宣传,南康区新增2家民办幼儿园7人缴存,提高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参缴积极性。三是与住保中心、社区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每月动态掌握南康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况。深入五星公馆、苏馨园等加装电梯小区,针对性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政策。四是48日、515日参加市中心组织的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经验分享,学习其他分中心维权执法经验。于1026-27日参加市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分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9)针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南康分中心向区分管领导专题汇报3次,上报解决卫健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规范问题、巡察整改难以推动的问题以及汇报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重点工作谋划情况,解决了财政配套方式落后等问题。129日,南康分中心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递交南康分中心2022-2024年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汇报分中心重点、难点工作,领导批示“工作有进步,再接再厉”。二是913日将财政配套方式改革问题作为一项提请协调解决事项上报区政府,1115日向区财政局递交南康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财配资金拨付方式的情况报告,经过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领导协调调度,优化了财政配套方式,由原来的每月财政统一划拨至住房公积金中心,更改为财政拨付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每月自行缴纳至住房公积金中心。新的财政配套方式于202511日开始执行。

8.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针对“党支部凝聚力不强”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专题党课、廉政教育、政策宣传等丰富活动形式,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不断提升活动质效。二是分中心党支部书记于412日到新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结合业务实际,把政策宣传、细则解读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于621日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爱征信、惠民生、助发展”宣传活动。四是75日组织全体党员赴唐江镇廉政教育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

21)针对“‘领头雁’作用有所弱化”问题。一是96-8日,南康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参加南康区举办2024年度区直机关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913日,南康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参加市中心举办的2024年党务干部培训班,增强了带头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利于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二是830日,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在分中心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

22)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一是930日,开展“缅怀先烈 牢记使命”红色走读活动,组织分中心党员干部前往旭山公园,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走访红色长廊、参观陈赞贤烈士纪念馆,重温英雄模范的事迹,感受共产党员为国献身的爱国情怀,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二是分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党员吴某连续两年获评“党员先锋岗”。20244月,分中心党员吴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申请参与星级服务岗创建。市中心关于表彰2024年第二季度窗口服务岗的通报中明确吴某评定为四星级窗口服务岗。

9.关于“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尚未解决”问题

23)针对“编制管理混乱”问题。20241029日报请市中心协调理顺分中心人员编制。

24)针对“优化干部激励机制还有差距”问题。20241127日工作例会讨论通过报请市中心协调解决补贴不一致问题,安排专人拟请示并上报市中心。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弱项”问题

25)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一是已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列为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二是820日,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党内法规,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三是支部书记多次审核组织生活会方案、对照检查材料,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26)针对“‘三会一课’有弱项”问题。一是分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1-12月共召开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大会2次、党员大会10次、组织生活会2次,上党课4次。于913日分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1113日分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谈心会,丰富了党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了“三会一课”的质量。二是926日,分中心党支部9月集中学习,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精神》。1113日,分中心党支部11月集中学习,普通党员上党课《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

27)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问题。一是1012日,分中心党支部专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上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分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分中心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对支部现有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并报党支部书记审核,不规范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三是参加南康区举办2024年度区直机关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市中心举办的2024年党务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就日常党务工作、发展党员入党程序、材料审核等方面的疑惑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升了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1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问题

2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729日,召开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会议,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失责必究。二是分中心负责人与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并在责任状中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2024年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于125日、10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9)针对“监督职责缺位”问题。一是411日分中心工作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从严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分中心主任先后前往职工曾某、吴某等六位同志家中,其他同志采取与家属通话的形式开展政治家访活动,详细了解受访职工家庭情况、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及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

1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30)针对“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领导班子不健全,领导班子仅主任1人’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班子成员仍只有1人”问题。93日报请市中心配齐领导班子。1129日,市中心党组下发通知任命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分中心副主任,配齐领导班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6618581;邮箱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66办公室,邮编341400;电子邮箱:nkg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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