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各缴存人:
为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按原利率执行,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借款申请人须配合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调整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
||
首套 |
第二套 |
首套 |
第二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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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含5年) |
2.35 |
2.775 |
1-5年(含5年) |
2.1 |
2.525 |
5年以上 |
2.85 |
3.325 |
5年以上 |
2.6 |
3.075 |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