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浮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幅度由20%提高至50%。调整后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人(夫妻双方)120万元,单缴存人(夫妻一方)105万元。
解读:
1.多子女家庭是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2.双缴存人(夫妻双方)的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96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单缴存人(夫妻一方)的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4万元提高到105万元。
3.双缴存人(夫妻双方)的二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单缴存人(夫妻一方)的二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105万元。
政策调整前后对比: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
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多子女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解读:
取消三孩家庭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的规定,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可贷额度统一按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的基础上上浮40%计算。
举例:
双缴存人(夫妻双方)的二孩及以上家庭通过贷款计算公式可贷金额为50万元,上浮40%后为50×(1+40%)=70万,其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若通过贷款计算公式可贷金额为90万元,上浮40%后为90×(1+40%)=126万,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最终实际可贷金额要结合扣除规定首付款后的总房价综合确定。
三、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生育登记回执》证明资料。
解读:
除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取消《生育登记回执》,按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计算名下子女人数。
政策调整前后对比: